全省领先!《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协商工作办法(试行)》出台
2023-05-15 19:10:36 来源: 濮阳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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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0日,濮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主任会议通过《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协商工作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(试行)”),在全省设区市人大中尚属首家。

该办法(试行)明确了立法协商的适用范围,包括立法协商对象、立法协商原则和立法协商对象确定方式;明确了可以开展立法协商的立法事项;明确了立法协商开展的方式和程序;明确了立法协商成果的运用要求;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时间。办法(试行)的出台,为市人大组织市政协委员、民主党派、工商联、无党派人士、人民团体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协商工作,发挥协商民主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规范和保障。

近年来,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,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,着力构建“1+X”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机制,对立法协商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。在立法过程中,广泛征求政协委员、民主党派、工商联、无党派人士、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取得了较好效果。

此次针对立法协商出台有关工作办法,将我市实践经验制度化、规范化,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、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,对充实完善我市“1+X”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工作机制,更好发挥协商民主在立法中的作用,广泛凝聚社会立法共识,夯实立法民意基础,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,具有重要意义。

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董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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